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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都數位: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10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募集期間延長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七條第9款

1.事實發生日:104/11/11

2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,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

104年11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5124號核准,同意延長特定人募集期

間至105年02月13日在案。

3.因應措施:

1.特定人募集期間延長至105年02月13日在案。

2.2)對已繳交股款且已無認購意願之原股東、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

償方案與董事長承諾書,請參閱本公司關於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依公司

法第252條及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台中中區房貸股利前辦理之公告。
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原股東及員工認股之股款繳納期間仍為自民國104年8月

24日至104年8月28日止,原股東催繳期間104年8月29日至104年9月29日止

,逾期未繳視同放棄,未繳款之股份,將由董事長洽特定人繳足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北都數位-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104年度車貸新竹新豐車貸第-次現金增資案募集期間延長-0918176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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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rrish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